注意!这种电动车即将禁止上路!附:更换攻略

时间:2025-03-21 点击数:

石家庄全体市民注意

202551日起

悬挂白色临牌的电动自行车

禁止上路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的明确规定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白色临时号牌)

将于2025430日到期

之后悬挂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车

将不能在省内上路行驶

第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那么电动自行车白转绿业务怎么办理呢?

符合这三个条件即可办理
电动自行车白转绿

1.车辆外观符合电动自行车(车坐长度不超过35厘米)

2.电动车车辆编码必须是15位数字

3.电瓶符合48v要求

· 市区各交警大队服务网点 ·新华大队: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与飞翼路路口西北角

新华区和平路与北新街路口西北角

桥西大队:

红旗大街与南二环交口东北角警务室

西二环与新石南路交口东北角警务室

槐安路与平安大街交口西南角警务室

长安大队:

谈固北大街与丰收路交口西南角警务室

和平路与棉一立交桥下警务室

和平路与谈固大街警务室

裕华大队:

仓丰路与裕翔街交口西行150米路南停车场(地图搜索交警停车场)

槐安路与体育大街桥下警务室

南二环与翟营大街西南角警务室

高新区大队:

天山大街55号(天山大街与汾河道交口东北角高新区交警大队院内)

天山大街与中山路交口南100米路东警务站

天山大街与槐安路交口东200米路北警务站

挂临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不能更换绿牌的车主该怎么办?

为了您的出行方便

白牌电动车的车主

请及时通过以旧换新政策

换购绿牌合规电动自行车
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一、活动期限

202511日至细则印发之日,按照过渡期政策执行。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1231日,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二、补贴对象

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其中:

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

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300元。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四、补贴方式

本次促消费活动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对承办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核验并结算,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


五、活动流程

()登录农行河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小程序,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资格券;首次发放资格券时间为政策上线日至215日,有效期至2月底;3月起,每月初发放资格券,当月有效(每月领券额度领完即止,领券时间根据补贴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预告时间为准)

()在小程序提交旧车资料。

对于有注册车牌的车辆,选择旧车车牌类型,填写旧车车牌号,上传人车合影照片。

对于未注册车牌的车辆,持有人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购车原始凭证(或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开具的车辆所有权证明),车架号和人车合影(在车身上悬挂明显的未注册字样)后可参与以旧换新,每人限1次。

对于车牌损毁或丢失的车辆,车辆所有人需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后,按规定程序开展以旧换新交易。

()在商家(承办单位)处核券购买商品,支付立减。

()由商家(承办单位)上传新车车架号、发票、产品合格证、电池编码以及旧车回收信息。

()消费者在收货后七日内可退货(退货条件以承办企业现行退货管理制度为准)
文章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石家庄市商务局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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