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4-01 点击数:

关于开展第六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自2009年开始已连续举办5届,在全校学生中产生了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发掘在校大学生中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勇于成才的先进典型,宣扬河北经贸大学“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树立以艰苦奋斗、自立自强为荣的价值观,激励学生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健康成长成才,学校决定继续举办第六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强 自立 拼搏 进取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在全校评选出校园“自强之星”10名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条件

1.在校生中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报名(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不在报名范围内) ;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热爱劳动、诚实守信;

3.自强自立、意志坚强、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身处逆境自强不息;

4.尊老爱幼、孝敬长辈、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

5.生活俭朴,积极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6.已获得过“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同学,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7日

(三) 报名方式

采取学生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方式,各学院按照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在校生人数在1000以下的学院限报1名)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

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报名及初评工作,申报同学须填写“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表,具体详实材料作为附件。各班的参评材料纸质版于4月7日前报送到学院131办公室,将参评材料的电子版发至313450305@qq.com

2.候选人产生

2015年4月15日前,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各学院推荐的“自强之星”事迹,提出15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学生可登陆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处网站进行网络投票。

3.校级评选

2015年4月27日下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办“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报告会,每名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事迹报告。由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委员会进行现场投票。网络得票数占30%,评委投票数占70%,两者加权相加即为该候选人总得分,按最终得分进行排名,前10名获“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典型,树立广大学生身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从而达到启发、教育、激励同学的目的。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事迹材料。

七、活动表彰

择日公布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以及举行颁奖仪式时间,10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将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其事迹材料登载在学生处仰望星空网站;并根据我校学费补贴办法享受学费补贴。各学院也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八、评委会组成

本次活动评委会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九、主办:河北经贸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协办: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自强社

附件:1.第六届自强之星评选附件1.doc

2.第六届自强之星评选附件2.doc

河北经贸大学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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