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大三)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说明

时间:2015-04-13 点击数: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

一、发放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院,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生年度内残疾高校毕业生。若省人社厅有新的文件调整补贴发放对象,按新文件执行。

二、规范相关材料

1、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整。

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统一使用(附近2)样式,由民政部门 出具证明,证明中涉及到的毕业生姓名、家庭地址、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享受时段、标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低保证明上的民政部门章最少为两个章,左边空白为村民政部门,右边为乡民政部门章并要求填写联系人及电话、如果到镇则需要三个章,缺一不可。

3、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有转账功能),并且要写清开户行的全称及银行行号。

4、低保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无异议)。

5、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无异议)。

6、残疾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无异议)。

7、各学院将一份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3)排好顺序将材料及电子版统一上报。

三、上报时间

各学院于4月8日前将材料交到4办130(就业手续办理室),电子版发给就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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