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25-05-25 点击数:

河北经贸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关于印发《工商管理学院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全院师生

《工商管理学院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由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910月28日

工商管理学院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教师育人、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根据学校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专业的 社会需求和学校的教育管理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专业 指导能力。

二、班主任的工作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举办专业讲座、人生规划讲座、就业指导(每次10分);

(二)学业指导、开班会、与辅导员座谈、学生宿舍谈心(每次4分);

(三)与学生一对一沟通交流(每次4分);

(四)通过微信、QQ、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每次 2 分)。

要求:(一)每学期至少一次;(二)每月至少一次;(三)-(四)次数不限。

以上各项活动做好记录并有图像存档,以便考核。

三、班主任的考核

班主任考核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具体实施如下:

优秀:积极主动做好班主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

合格:基本履行班主任职责,基本能完成班主任的工作要求,考核分数在60分及以上;

不合格: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要求,履行班主任职责较差,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1 版权所有 冀ICP备06012288 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